山东艺术类录取规则
本页整理山东省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,按招生年度分节,最新年份在最上。校考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规则不在本页范围。政策数字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公布为准,官方原文链接见各节。
2026 年招生年度
依据:《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(鲁招考委办〔2025〕11号),发布主体: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。
各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与综合成绩构成
| 类别 |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 | 综合成绩构成 |
|---|---|---|
| 播音与主持类 | 普通类一段线(100%) | 专业成绩×750/300×30% + 文化成绩×70% |
| 表(导)演类 | 普通类一段线的 65% | 专业成绩×750/300×50% + 文化成绩×50% |
| 舞蹈类 | 普通类一段线的 65% | 专业成绩×750/300×50% + 文化成绩×50% |
| 美术与设计类 | 普通类一段线的 75% | 专业成绩×750/300×50% + 文化成绩×50% |
| 书法类 | 普通类一段线的 75% | 专业成绩×750/300×40% + 文化成绩×60% |
两条使用规则
- 各类别的控制线与综合分权重分别适用,不可互相套用。
- 播音与主持艺术是艺术类中对文化课要求最高的方向——「艺考文化课要求低」是常见误解。
专科层次
各类别专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与山东省普通类二段线相同(依据同一实施方案)。
2027 年招生年度
山东省 2027 年招生年度方案按惯例预计 11 月下旬发布(2026 年方案为 2025-11-24 发布);发布后 48 小时内本页会在顶部更新 2027 年一节。当前请以 2026 年方案为准。
本页为政策信息整理,不构成录取或升学承诺;招生政策以当年教育主管部门与招生院校公布的信息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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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026-10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