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艺术类录取规则

本页整理山东省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,按招生年度分节,最新年份在最上。校考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规则不在本页范围。政策数字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公布为准,官方原文链接见各节。

2026 年招生年度

依据:《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(鲁招考委办〔2025〕11号),发布主体: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。

各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与综合成绩构成

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综合成绩构成
播音与主持类普通类一段线(100%)专业成绩×750/300×30% + 文化成绩×70%
表(导)演类普通类一段线的 65%专业成绩×750/300×50% + 文化成绩×50%
舞蹈类普通类一段线的 65%专业成绩×750/300×50% + 文化成绩×50%
美术与设计类普通类一段线的 75%专业成绩×750/300×50% + 文化成绩×50%
书法类普通类一段线的 75%专业成绩×750/300×40% + 文化成绩×60%

两条使用规则

专科层次

各类别专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与山东省普通类二段线相同(依据同一实施方案)。

2027 年招生年度

山东省 2027 年招生年度方案按惯例预计 11 月下旬发布(2026 年方案为 2025-11-24 发布);发布后 48 小时内本页会在顶部更新 2027 年一节。当前请以 2026 年方案为准。

本页为政策信息整理,不构成录取或升学承诺;招生政策以当年教育主管部门与招生院校公布的信息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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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026-10-08